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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4-20 15:47:2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

1.大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蒲玉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问题。2013年11月,时任大邑县晋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蒲玉忠,在某单位蔬菜和肉类供应招标中,向该单位负责人打招呼对其朋友王某进行关照,并利用自己担任副镇长工作之便,帮助王某虚构投标材料,使王某代表的成都市某粮油有限公司中标。2020年8月,蒲玉忠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大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蒲玉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廉政意识不强,利用自己职务上的影响力,通过打招呼、虚构合同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增强纪法意识,在思想认识上、政商交往上捋清楚、想明白,始终做到守底线、讲原则、重操守。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努力营造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崇阳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李波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10月,时任崇州市原城管局崇阳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李波,按局党组安排,负责本单位双桶果皮箱、有盖铁制垃圾桶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在验收工作中,李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在未严格按程序进行验收的情况下,便对该批次产品同意出具了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表,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李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崇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李波身为党员干部,在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验收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验收,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此案警示我们,当前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依然存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职能监管责任,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从责任意识、权力监督、体制机制上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重点行业系统治理为载体,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3.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社区治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张万东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问题。2017年4月,正兴街道秦皇寺社区为规范商贩占道经营乱象,选址实施“民工驿站”工程项目。时任正兴街道 秦皇寺社区党总支书记张万东,在未履行工程招投标程序情况下,直接指定邹某某(系张万东好友且同为某劳务有限公司股东)经营的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揽该工程,事后又安排他人制作虚假的比选文件、会议记录、招标公告等资料。2020年11月,张万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张万东身为社区党总支书记,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把“公权力”变为“私权利”,不仅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优亲厚友,还安排他人制作虚假招投标资料,企图蒙混过关。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增强纪法意识,时刻严于律己,铭记公权为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整治不正之风,精准解决突出问题,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向好。

4.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陵川社区原居委会主任向欢不正确履职问题。2015年,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陵川社区拟对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进行提档升级,由时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向欢全面负责该项目比选以及推进工作。在该项目比选过程中,向欢未按照招标公告的条件对参选公司的施工资质进行审核,导致不具备工程装修施工资质的成都某贸易有限公司中标,并实施了该工程项目,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向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泉驿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向欢作为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本应对参与比选的公司资质严格审核把关,但却未严格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产生不良后果。此案警示我们,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工作不深不细等问题依然存在。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依法用权、依规办事理念,严守工作纪律、正确行使权力。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较真逗硬严肃查处,以严明的纪律推动系统治理取得成效。

5.都江堰市聚源镇笆桥社区村民委员会原主任张龙工作失职问题。笆桥馨居安置点建设项目是2013年都江堰市原崇义镇笆桥社区实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业主为笆桥社区村民委员会,张龙作为时任笆桥社区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该项目实施程序的把关和监督。2014年1月,笆桥社区村民委员会在未公开发布招标比选公告的情况下,仅通过施工单位自主报价的方式确定了施工单位,张龙作为时任法定代表人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张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都江堰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张龙身为中共党员、社区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本应对笆桥馨居安置点建设项目的程序进行把关和监督,却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此案警示我们,个别党员干部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仍然存在纪律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够强,履责尽责不到位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提高纪律规矩意识和工作能力,认真充分全面履职。各级党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清仓起底、梳理摸排和全面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拓展系统治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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