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零星维修工程
(2021-2022年度)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零星维修工程(2021-2022年度)第二次项目于2021年04月02日实施评审工作。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工作程序现公示如下:
四川省明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川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和四川中伟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比选申请文件报价均存在不平衡报价,不满足比选文件第三章2.2.2不平衡报价评审,否决其投标。
本次比选做流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1年04月09 日~ 2021年 04月14日。
若报价人对公司内容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04月 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