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零星维修工程(2021-2022年度)项目
结果公示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零星维修工程(2021-2022年度)于2021年03月18日实施评审工作。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工作程序现公示如下:
四川隆创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业绩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二章1.4.1资格要求,未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四川旭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四川中伟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照给定金额填报,不满足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填报要求,未通过响应性评审,否决其投标。经过初步评审后,仅四川省明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初步评审要求。
根据比选文件评审办法2.1.4竞争性判断要求,该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高于所有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平均值,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不具有竞争性,不再继续推荐中选候选人,本次比选做流标处理。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5日。
若报价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